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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中觸目驚心的定時炸彈
2016-01-2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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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泊金酯:SCCS要求再評估對羥基苯甲酸酯類(2012-11-2)
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已經要求再次評估潛在的內分泌乾擾物尼泊金丙酯和尼泊金丁酯的生殖毒性。對羥基苯甲酸酯類作為防腐劑用在個人護理產品中,歐盟化妝品指令規定單一酯的最高限量為0.4%,混合酯為0.8%。如果單一酯的濃度之和不超過0.19%,尼泊金丁酯和尼泊金丙酯是安全的

專家評論:尼泊金酯類防腐劑因為其潛在的內分泌乾擾特性而飽受爭議,歐美很多兒童化妝品產品已經開始停止使用該類型的防腐劑,並在產品標簽上宣稱“freeof parabens” (不含有尼泊金酯)。

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附錄II和V修訂 (2014-4-10)

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附錄II已修訂,主要內容是化妝品禁用物質列表新增5種尼泊金酯類禁用物質,包括尼泊金異丙酯、羥苯異丁酯(氯化鈉及鹽類)、苯基羥苯甲酯、羥苯苄酯、戊基羥苯甲酯。具體如下:

甲醛:美國國會議員要求FDA采取嚴厲行動控製美發產品中甲醛的用量(2012年12月12日)
美國國會議員聯合表示美發沙龍的工作人員和顧客使用含有甲醛的美發產品會危及到身體健康,而FDA在這方面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因此國會要求FDA采取嚴厲行動控製美發產品中甲醛的用量。

專家評論:美發過程中使用的噴劑往往含有甲醛成分,但是美國化妝品法規對此未列出詳細要求,目前屬於監管盲點,相信美國新化妝品法規(CosmeticSafety Act)正式實施后會列出詳細規定。

美國非政府組織呼籲應重視女性護理產品中的化學品危害(2013-11-7)

一份來自美國非政府組織地球女性之聲(Women’sVoices for the Earth, WVE)的報告稱,幾種女性護理產品(包括女性清洗液、濕巾、止癢膏等)都含有潛在危害的化學成分。該報告指出,這幾種產品標簽列出的成分可能含有釋放甲醛化合物DMDM乙內醯脲、重氮烷基脲、季銨鹽-15、對羥基苯甲酸酯、苯佐卡因等。該報告還指出,除衛生棉以外的其他女性護理產品,化妝品監管必須進行成分標簽,但目前美國沒有要求向消費者披露香精成分。該組織呼籲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嚴格監管女性護理產品並改進成分的篩選過程、完善相關政策,包括這些產品的成分標識,如香精。

地球女性之聲科學研究總監即報告作者AlexandraScranton認為,女性護理產品用於女性的特殊部位,因此不只是一般的化妝品,需要更嚴格的審查、監督以確保其成分對女性健康的安全性。

歐盟REACH委員會采納了對甲醛(formaldehyde)重新分類的意見(2013-12-20)

2013年12月7日,歐盟REACH委員會根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風險評估委員會(RiskAssessment Committee,RAC)的意見,決定將甲醛歸類為致癌物1B類。甲醛與其它23個化合物將被納入到CLP法規附錄VI。該分類生效日期為2015年4月1日。

MIT:歐洲化妝品個人護理用品協會發表了關於甲基異噻唑啉酮(MIT)的建議2013年12月12日,歐洲化妝品個人護理用品協會(CosmeticsEurope, the personal care association)發表了關於停留類化妝品(包括化妝用濕巾)停止使用防腐劑MIT的行業建議,並建議化妝品公司無須等待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關於MIT使用產品類型的監管更新並盡早在停留類化妝品中停止使用防腐劑MIT。

背景
甲基異噻唑啉酮(MIT)作為一種高效防腐劑被廣泛用於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2004年,歐盟化妝品和非食品科學委員會(ScientificCommittee for Cosmetic Products and Non-food products,SCCNFP,現改為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即ScientificCommittee on Consumer Safety,SCCS)發表了關於MIT的官方意見,據此歐盟化妝品指令76/768/EEC(現已被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全面取代)規定MIT作為防腐劑可以在停留類和衝洗類化妝品中使用,且最大濃度為0.01%(100 ppm)。

2006年,MIT作為化妝品防腐劑開始進入市場,因其具有光譜殺菌性能,自此被廣泛使用。

最近,皮膚病學出版物關於因使用化妝品引起皮炎的患者對MIT出現陽性和相關斑貼試驗反應的臨床證據報道量急劇增加。歐洲化妝品個人護理用品協會對此高度重視,並在原料供應商和化妝品製造商等專業人士的支持下,對MIT的臨床、毒理和化妝品警戒數據進行了全面審查;它還通過一種被稱為定量風險評估(QuantitativeRisk Assessment,QRA)針對過敏原的技術手段更新了MIT的風險評估。

基於對現有數據的仔細評估,行業專家認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使用含MIT的停留類化妝品(包括化妝用濕巾)和接觸性過敏、過敏性接觸皮炎有關聯,因此在停留類化妝品(包括化妝用濕紙巾)中禁止使用防腐劑MIT以減少其誘導接觸性過敏的發生率是很有必要的。

研究發現兒童濕巾中的防腐劑可導致兒童慢性皮膚過敏反應(2014-1-14)

據英國媒體報道,有研究人員發現,嬰兒濕巾中添加的一種化學防腐劑——甲基異噻唑啉酮(MIT)會對某些孩子造成過敏反應。而添加此物質是為了延長產品保質期。到目前為止,美國還沒有出現濕巾引起過敏反應的病例。研究者認為,可能是因為這種過敏反應被誤診為其它疾病,如濕疹等。
康涅狄格大學醫學院的科學家們研究了六個患有嚴重皮疹孩子。其中一個八歲女孩,已經使用了抗生素和類固醇進行治療,但每次治療后,皮疹還是會複發。
當得知女孩的媽媽經常用濕巾清潔女兒的嘴和臀部后,兒科皮膚病學副教授瑪麗給這個女孩做了過敏測試,結果是陽性。當女孩停止使用嬰兒濕巾后,她的皮疹消失了。
在接下來的兩年裏,五個患有類似皮疹的孩子被帶到醫療中心。情況相同,一旦他們停止使用嬰兒濕巾,皮疹就會消失。瑪麗建議,在家裏時最好使用溫和的清潔劑和水,這樣可以減少接觸化學成分。
匹茲堡大學醫學中心的格裏希博士說,出現過敏反應的兒童數量正在增加。她認為這可能是因為使用甲基異噻唑啉酮的嬰兒濕巾數量一直在增加。因此,她也建議父母除了旅行的時候,平時盡量避免使用濕巾。

東盟化妝品協會建議停留類產品停止使用甲基異噻唑啉酮(MIT) (2014-2-6)

東盟化妝品協會(ACA)建議MIT在停留類護膚產品(包括化妝用濕紙巾)中停止使用。該協會表示,企業應該開始盡快落實計劃,從停留類護膚產品中移除MIT。根據東盟化妝品指令,MIT被允許用於停留類和衝洗類產品中, 其允許使用的最大濃度是0.01%(100 ppm)。

2014年1月,歐洲委員會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對MIT的結論是,基於對現有數據的仔細評估,行業專家認為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使用含MIT的停留類化妝品(包括化妝用濕巾)和接觸性過敏、過敏性接觸皮炎有關聯,因此在停留類化妝品(包括化妝用濕紙巾)中禁止使用防腐劑MIT以減少其誘導接觸性過敏的發生率是很有必要的。



澳大利亞建議化妝品中禁止使用DMEPphthalates (2014-5-13)

澳大利亞國家工業化學品通知評估署(NICNAS)評估DMEP在化妝品中使用的健康風險,特別是重複或長時間暴露,因此建議禁止在化妝品中使用DMEP。

DMEP主要作為增塑劑添加到塑料中以增強彈性、透明度、耐用性及延長使用壽命,同時也可作為乳化劑、穩定劑等使用。在塑料製品、紡織產品、油漆油墨、化妝品中,鄰苯二甲酸鹽被廣泛應用。但某些鄰苯二甲酸鹽被認為可致癌或導致內分泌失調,對兒童危害很大。因此,大多數國家製定了相應法規來限製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用品鄰苯二甲酸鹽的使用。



歐盟委員會向WTO遞交通告將在化妝品中禁止使用防曬劑3-亞苄基樟腦(3-Benzylidenecamphor)(2014-11-20)

3-亞苄基樟腦(3-Benzylidenecamphor)是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中附錄VI中允許使用的防曬劑成分之一,最大允許使用濃度為2.0%。然而,歐盟消費者科學委員會(SCCS)在 2013年6月對該防曬劑3-benzylidene-camphor(3-BC)的評估中發現該物質對雌激素有影響,同時還具有抗雌激素和抗雄激素的作用,因此SCCS認為該物質以0~2.0%的濃度作為防曬劑在化妝品中使用時不安全。

所以,歐盟委員會決定將3-亞苄基樟腦(3-Benzylidenecamphor)從附錄VI移到附錄II(化妝品禁用物質清單)中。歐盟委員會計劃將於2015年3月通過該法案。

歐盟要求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對3個化妝品物質提出意見 (2015-03-31)

歐盟委員會已經要求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onsumer Safety, SCCS)對以下三個化妝品成分的安全使用提出意見,目前處於征詢數據階段。

4-hydroxyphenyl-alpha-D-glucopyranoside(α-熊果苷)在面霜裏面使用濃度不超過2%和在身體乳不超過 0.5 %時是否安全;
4-hydroxy-phenyl-β-D-glucopyranoside(β-熊果苷)在面霜裏面使用濃度不超過7%時是否安全;
tetrahydropyranyloxyphenol (脫氧熊果苷) 在面霜裏面使用濃度不超過3% 時是否安全。
由於以上三個物質涉及到歐盟化妝品法規1223/2009中禁用物質氫醌即對苯二酚(hydroquinone)的釋放或形成,因此使用上需要專業的指導。因此SCCS才需要評估使用此三種物質的化妝品複合物是否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傷害和安全隱患

美國加州65法案物質清單更新:

2015年3月27更新的加州65法案物質清單裏添加了物質“月桂烯(Beta-Myrcene)” (CAS No. 123-35-3),該物質被認為是致癌物,並且即日生效 (2015-03-24):

美國加州更新65法案物質清單 (2015-08-14~21)

更新的清單中增加了2個可以致癌的物質,具體如下:

法國提議titanium dioxide 分類為致癌1B類 (2015-11-26)

法國當局已提交關於titaniumdioxide 分類為致癌1B類的建議。

REACH中的致癌物分類1A或1B有至關重要的啟示作用:
它是第57條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標準;
已分類的物質包括其納米形式有很多使用限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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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編輯時間: 2016-01-2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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